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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党总支书记工作职责
一、主持学院党总支全面工作,主管院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二、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的各项决定,并为其贯彻落实发挥保证监督作用。
三、加强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具体指导党支部开展工作。
四、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本系重要事项。支持学院行政领导班子和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五、领导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保证本院各项行政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六、做好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做好本单位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以及学生政治辅导员、班主任的配备、管理工作。对本院行政领导班子的配备和领导干部的选拔,向学校党委提出建议,并协助校党委组织部门进行考察。
七、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发挥群众组织的作用,协调本院党、政、工、团等各方面的关系。
八、负责党员发展工作。
九、负责学生实习和毕业生就业工作。
十、完成学校党委布置的其它工作。